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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并单位档案处理问题

发布时间: 2017-07-27 10:09:02

 撤并单位档案处理问题Lx9鹤壁市档案局

在当前精简机构、精简人员的大背景下,撤销、合并机构单位的现象比比皆是。单位撤销或合并了,档案怎么办?Lx9鹤壁市档案局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机关档案管理条例》(厅发[1983]64第二十六条 机关撤销或合并必须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进行认真整理,妥善保管,不得分散,并按下列办法进行处理:Lx9鹤壁市档案局
   
(一)撤销机关的档案,应向有关的档案馆进行移交或由有关主管机关代管;Lx9鹤壁市档案局
  (二)机关撤销、业务分别划归几个机关的,其档案材料不得分散,可由其中一个机关代管或向有关的档案馆移交;Lx9鹤壁市档案局
  (三)一个机关并入另一个机关或几个机关合并为一个新的机关,其档案材料应移交给合并后的机关代管或向有关的档案馆移交;Lx9鹤壁市档案局
  (四)一个机关内一部分业务或者一个部门划给另一个机关接收,其档案材料不得带入接收机关,如果接收机关需要利用,可以借阅或者复制;Lx9鹤壁市档案局
  (五)机关撤销或者合并时,没有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可以移交给新的机关继续处理,并作为新的机关的档案加以保存。Lx9鹤壁市档案局
  (六)一个机关改变了领导关系,在其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仍属原来的全宗,实行集中统一管理。Lx9鹤壁市档案局
  第二十七条 各种临时工作机构撤销时,其档案应向有关的主管机关或档案馆移交。Lx9鹤壁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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