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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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工作协作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13 04:28:08

鹤壁市档案局

关于开展档案工作协作组活动的通知

 

市直机关、企事业及驻鹤单位:

为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需要,增强档案工作活力,提升档案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及驻鹤单位中开展档案工作协作组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档案局负责协作组活动的协调指导,业务指导科负责协作组活动的统筹安排。协作组共分为9个小组,每个协作组组长由各成员单位轮流担任,每届任期两年。组长负责本协作组活动的具体安排,各成员单位应自觉参加协作组活动,并积极配合协作组活动的有关安排。

二、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传达学习省、市和行业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交流协作,提升业务技能,探索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管理模式,促进档案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增强档案工作服务能力。

三、活动形式

原则上以每个协作组为单元,通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现场参观等形式,开展业务咨询,进行协作互动。各协作组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活动形式和主题,每年各协作组活动不少于2次。

四、相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重视和支持协作组工作。能够做到大力配合协作组工作的开展,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二)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档案基础工作。每年于6月底前完成上年度的归档文件整理工作,同时做好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规范化整理,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并归档,大力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三)各成员单位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协作组活动新方法。市档案局每年年底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档案工作通报,对于能够主动参加协作组活动,服从协助组工作安排,档案员业务扎实,工作表现突出,能够按时报送档案统计、目录、信息等材料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扬;对于不能配合协作组活动安排,不履行档案工作职责,档案员不熟悉档案业务知识,不能按时归档和上报档案数据、信息、材料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鹤壁市档案局档案工作协作组分组名单

 

鹤壁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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