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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档案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2-10 15:54:07

政府办: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鹤壁市档案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01月起至20101231止。

    一、概述

我局(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狠抓责任落实。为了保证我局(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我局制定了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计划,并在实际工作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档案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局里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主要领导多次在召开的会议上就我局(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局干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按步骤实施。公布了《鹤壁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鹤壁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馆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主动公开的档案政务信息及时在“鹤壁市档案局(馆)网站系统” /)上公布。截止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为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设置了专门的公共查阅室,配备了联网计算机,方便公众对政府信息的查阅和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档案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0年档案局没有收到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信息、电子邮件、电话、纸质信件等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做到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加强: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要求档案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坚决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制定福安市档案工作政务信息的公开细则,规范档案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职责,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办法》,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