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档案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推动我市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大目标管理工作力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省档案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度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县区档案局结合档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年终,将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2017年度县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指 标
一、档案资源建设 (20分)
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较上年增长6%以上。(15分)增长不足6%,按实际比例计分。馆藏专业档案种类达30种以上,计5分,不足30种,按实际比例计分。
二、档案馆舍建设(20分)
1.县区档案馆面积达标,计l0分;未达标,按实际达标比例计分。(10分)
2. 新建、改建或扩建馆舍竣工并投入使用,每增加1000㎡ 加1分(10分封顶) 。
3. 列入中央支持中西部县级档案馆舍建设项目且已下达扶持资金,2014年项目未竣工的,扣6分;2015年项目未竣工的,扣4分;2016年项目未动工的,扣2分。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30分)
1. 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机关档案室实行纸质、电子档案双载体归档(5分);县区档案馆开展原生电子档案收集,接收了应接收原生电子档案的60%,计5分;不足60%,按实际比例计分。未开展原生电子档案收集的,此项不得分。
2. 县区档案馆完成馆藏档案数字化扫描不少于8万页。(15分)未完成的,按实际比例计分。
3.推进数字档案馆测试工作。确立为国家级测试试点的1个计1分,省级1个计0.5分;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测试的1个计3分;获得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的1个计3.5分。(3.5分)
4. 启动数字档案室试点建设工作,确立为省级试点的 1个计0.5分,确立为国家级试点的1个计1分,通过国家数字档案室测试的1个计1.5分。(1.5分)
四、档案开发利用(15分)
1. 自办联办报纸专栏、电视专栏、微电影、微电视、专题片,每个(部)2分。(2分)
2. 新设固定陈列展览,年参观 500 人次以上的,1个计2分;不足500人次的按比例计分。(2分)
3. 新设档案专题展览,年参观 500 人次以上的,1个计2分;不足500人次的按比例计分。(6分封顶)
4.新出版编研成果(公开出版物1件计2分,内部出版物1件计1分,内部参考被当地党委、政府采纳的1件计1分)。(5分封顶)
五、重要专项工作 (15分)
1. 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意见》和省、市两办《实施意见》,县区党委政府出台贯彻意见,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2分)
2. 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有规范的现场笔录,档案执法单位不少于30个。(2分)
3. 开展档案宣传,积极在档案信息网站发布信息;在公开报刊发表文章5篇以上。(1分)
4. 完成国家2017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项目任务,做好2018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和开发项目申报工作。(2分)
5. 贯彻国家档案局新修订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2分)
6. 新培育2个民营企业、2个社区档案工作典型。(1分)
7. 督促指导做好精准扶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关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2分)
8. 贯彻国家档案局新制定的《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依法开展重大项目档案登记、指导。(1分)
9. 做好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开展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工作。(2分)
六、安全保管
此项不计分,为一项否决项。本地区档案系统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被视为年度目标管理任务未完成单位。